儲(chu) 存易燃易爆物品在實驗室防爆冰箱中應注意什麽(me) ?
實驗剩餘(yu) 或常用的少量易燃易爆化學品總量不超過5種kg金屬櫃應由專(zhuan) 人保管,超過5kg危險品倉(cang) 庫應及時退回。禁止使用實驗室作為(wei) 倉(cang) 庫。
實驗室應采取良好的通風、冷卻、防爆、防靜電等安全措施。大量使用可燃氣體(ti) 的實驗室應按規定設置可燃氣體(ti) 探測器報警裝置。
儲(chu) 存可燃液體(ti) 時,也應完全關(guan) 閉,以避免冰箱火花引起的液體(ti) 揮發引起的爆炸事故。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存放,嚴(yan) 禁運行、冒、滴、泄漏泄漏等現象。危險品應嚴(yan) 格密封,防止事故引起的揮發和變質。
存放危險品的位置應遠離熱源、火源、電源,避免陽光照射。任何物品一旦放置在容器上,必須貼上標簽。如發現異常,應及時檢查驗證,不得盲目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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